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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罗的被捕审讯看公民权利

使徒保罗生活在距今大约两千年的时代,当时的罗马帝国靠武力征服统治着庞大的版图,以色列国已经不复存在,亡国的以色列百姓处于罗马的统治暴力之下。


保罗是犹太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立比书三章五节)但他生来具有罗马公民身份,这个身份为他四处奔走传福音提供了极大便利。罗马帝国的法律为自己本国公民所享有的公民权利提供充分的维护和保障。


本文将从保罗的被捕和审讯程序,看看保罗所享受的公民权利和法律待遇。


使徒行传二十一章记载保罗结束他第三次旅行布道回到耶路撒冷,有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看见保罗在圣殿,就耸动众人拿住保罗,拉出殿外准备要杀他。因为犹太人认为保罗践踏摩西律法,又带外邦人进殿是污秽神的圣殿。


犹太人群情激愤要杀保罗,有人报信给罗马千夫长,于是千夫长带人拿住保罗,要把他带进营楼去。将要进营楼,保罗对千夫长说,“求你准我对百姓说话。”(徒21:39)千夫长惊奇保罗竟会说希腊话,随允准了保罗的请求。于是保罗用家乡话希伯来语对自己的同胞分诉,向众人讲说他信主的见证。


当保罗讲到主对他说,“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时,(徒22:21)犹太人高声喊叫要除掉他,因为犹太人自恃是神的选民,视外邦人如狗一般。千夫长见状,立即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吩咐人准备鞭打拷问他,要知道以色列百姓想要杀他的缘故。


他们刚用皮带把保罗捆上,保罗对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徒22:25)


百夫长听见这话,赶紧去见千夫长。“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徒22:29)


读到这里,你也许会感到纳闷:一个罗马千夫长,握有重兵、有权有势,竟然因为捆绑了一个被人四处追逐、颠沛流离的穷传道,就害怕了?


其实这还不是罗马官长第一次害怕。保罗在腓立比传道,因为从一个女子身上赶出污鬼,断了主人得利的门路,于是主人便纠集众人,揪住保罗和西拉带到官长那里诬告他。官长吩咐人剥了他们的衣裳用棍打他们。然后又将他们两脚上了锁链下在监里。


第二天,“官长听见他们是罗马人,就害怕了。”(徒16:38)于是官长亲自来劝他们,领他们出来。看!这又是一个官长因为打了保罗就害怕了。


第二天,千夫长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聚集,将保罗带下来,要查究犹太人告保罗的实情。但因为犹太公会内部争吵不休,几乎要把保罗撕碎了。千夫长怕他们会做出伤害保罗之事,就把保罗从众人中抢出来带回到营楼去。


到了天亮,犹太人同谋起誓要杀死保罗,并且串通设好了圈套。千夫长得知犹太人的计谋,便立刻叫来两个百夫长来,吩咐他们说,“预备步兵二百,马兵七十,长枪手二百,今夜亥初往该撒利亚去。也要预备牲口叫保罗骑上,护送到巡抚腓力斯那里去。”(徒23:23-24)


看!这个千夫长是何等的兴师动众:为保罗一个囚犯,预备二百步兵,七十马兵,另加二百个长枪手,总共四百七十二人的兵力,连夜护送保罗到罗马巡抚那里去。保罗并不是什么大人物,用今天的话说,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犯罪嫌疑人,却得到罗马千夫长如此严密的安保和护送。


保罗被送到巡抚处之后,犹太大祭司和几个长老和一个辩士(像是今天的律师)来到凯撒利亚,巡抚腓力斯便带保罗来,允许原告和被告当庭对质,赋予双方充分的辩护权利。腓力斯原本熟悉保罗所讲基督之道,只是他不想得罪犹太人,便支吾对他们说,等千夫长来再审断。腓力斯虽然耍滑头,但他还是吩咐百夫长宽待保罗,并允许保罗的亲友来供给他。


过了两年,非斯都接替腓力斯任巡抚,犹太人又在他面前控告保罗。非斯都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徒25:16)


于是非斯都坐堂,吩咐将保罗带出来,那些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控告保罗。


之后,“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保罗说,‘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要上告于该撒。’ 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徒25:9-12)


过了些日子,巴勒斯坦地区分封的王亚基帕来拜访非斯都,非斯都就向亚基帕王提起保罗的事,亚基帕说,“我自己也愿听这人辩论。”(徒25:22)


于是第二天保罗又被带来在亚基帕王面前为自己申辩。


保罗不像是一个被诬告的嫌犯为自己鸣冤叫屈,他反而是将法庭当作讲坛慷慨陈词,述说耶稣基督死而复活,传给世人那永生之道。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蒙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徒26:22)


当保罗讲到情绪激昂之处,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徒26:24)


“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我向神所求的,…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徒26:25;29)


保罗是囚犯,下面坐着听他的,是亚基帕王、百妮基王后、巡抚非斯都和一群达官贵人。但保罗好像把各人的身份都翻了个,好像他是执掌权柄又满有仁慈的王,下面是一群犯了错、等候他施恩赦免的罪人。


使徒行传最后两章,记载保罗在百夫长犹流的悉心护送之下(在神的保守之下)到达罗马面见凯撒,应验主耶稣呼召他时的预言:他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主名,这是后话。


我在此想要说的是,两千年前的保罗,只不过是一个亡了祖国的囚犯,他的公民权利、自由言论、人格尊严等,却都得到了掌握庞大国家机器之罗马帝国的保护和尊重。


反观今日世界各国的国民,几乎没有什么例外,活得没什么尊严,公民权利缺乏基本保障。很多犯罪的人逍遥法外,无辜的人被监禁、关押、抄家、构陷,百姓的生命如同草芥。


如果活在两千年前的“囚犯”保罗,其公民权利尚能得到保障维护,那么两千年后的今天,竟然还不如两千年前的罗马社会?


一个国家,在对外涉及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时,应当态度坚决寸土不让;在对内涉及本国公民的权利时,应当竭力保护国民人身安全、言论自由,造就条件让国民生活富足、安居乐业,尽力让自己的国民能够过上一个最基本的、有尊严的体面生活。


真诚呼吁今日社会,每个国家都能善待自己的国民!


感谢主

任运生牧师

写于主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发于主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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