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纲要(九)---更美新约之中保
一. 耶稣基督是更美新约之中保 (8:1-13)
更高的祭司(8:1-5)
更美的中保(8:6)
更好的新约(8:7-13)
A. 更高的祭司
“我们所讲的事,其中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这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来8:1-2)
1. 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
“第一要紧的”:最重要的事情。
“我们有…”:这对当时的希伯来信徒是很荣耀的、自豪的、重要的宣示。犹太人可以说,“我们有律法,有先知,有礼仪,有祭司,有献祭体系,有犹太教…”
但信徒可以自豪地宣称:我们有基督做我们在天上的大祭司!
律法引向基督,先知指向基督,礼仪应验于基督,基督做麦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基督一次献上自己成就了完全的事,宗教不如鲜活的信仰!
《有平安在我心》
永远在我心里,耶稣属我;
永远在我心里,无限快乐。
主总不把我撇弃,慈声对我说,
“我总不离开你,”耶稣属我!
2. 他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
第一, 他的工作完成了;
第二, 他已完全得胜了;
第三, 他有无上的权柄。
3. 他在真帐幕里做执事
基督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服侍。这帐幕是神所支的,不是人手所建的。
在圣所里做执事:服侍。基督竟然服侍我们这些卑微的人,何等荣耀的事实。
“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
基督现今的工作:
常以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接纳信徒的感恩、敬拜、赞美、祷告;为信徒代求!
4. 地上的事只是天上事的影像
基督若在地上,就不得为祭司,因为他不出于利未支派;但如今基督在天上的圣所,地上祭司的服侍,只是天上事的影像,基督才真是照着麦基洗德等次直到永远的大祭司。
B. 更美的中保
“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来8:6)
基督得了更美的职任,因他献上的是他自己,以他自己的血做赎价,除去人的罪不仅是遮盖罪,他为罪人开通了一条又新又活的道路。
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他成了神与人之间的桥梁,他拆除了中间隔断的墙,在两下成就了和平。
依据更美之应许,新的应许不是要求人遵行律法,乃是信者得永生。
“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一2:1)
C. 更好的新约
“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来8:7)
前约指旧约,后约指新约。因旧约有瑕疵,所以需要新约。
律法不能赐给人内在的能力去顺服神;
律法无力使罪人被神完全接纳和喜悦;
律法无力使人与神建立亲密和睦关系;
律法没有提及神的慈爱怜悯宽容赦免。
但是,所谓旧约的瑕疵,不是指神的律法不完全,需要修改补充纠正。保罗说,“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那么,所谓旧约的瑕疵是指什么呢?
所谓“约”是要立约的双方共同遵守的,只要有一方违约,这个约就不是个成功的约。旧约的“约”本身是完美的,但神与之立约的人---即以色列民不能守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转脸不看他们)。”(来8:9)于是这个“约”也就失去了意义。
但新约不同,他是生在律法之下又守全了律法的基督所成就的,不需要人行什么或添加什么,只需要信而接受,就得着这新约的福分。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3:13-14)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新约”指什么?
“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
“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5)
其实,所谓的“新约”在旧约时代已经预告: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1:31-34)(参见:结36:25-28;37:26)
来8:8-12几乎完全引用耶31:31-34的经文。区别是耶31 的“我虽做他们的丈夫”在希伯来书的引用中,改为“我也不理他们。”
因此,新约是神与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以色列所立的无条件之约,教会作为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承接了神与以色列所立新约的属灵福分。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3:14)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罗4:16)
新约的特点:
1. 多次重复“我要”的字眼,显明新约是神主动做成,乃无条件之约;
2. 新约信徒的内在顺服(我要将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
3. 信徒与神的亲密关系(我要做他们的神,他们要做我的子民);
4. 信徒具有认识神的知识(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
5. 神对信徒完全的赦免(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纪念他们的罪愆)。
“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赛11:9)
“耶和华如此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又知道我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以此夸口。这是耶和华说的。”(耶9:23-24)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信仰的核心,是与那位创造天地的主有亲密的个人关系,祂成为“我的…,”
祂是我的神,祂是我的主,祂是我的大祭司,祂是我随时的帮助,祂是我的山寨、磐石、避难所!
感谢主
任运生牧师
主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