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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罗尼迦前书信息(二)---信望爱:圣洁生活的呼召

帖前4:1-8


神对信徒的呼召,是要信徒成为圣洁,其中最重要的,是保守自己在性方面的圣洁。

性,本来是神赐给人的一件美好礼物,是要人在婚姻中享受的。然而,因为人的败坏,性被无限度地滥用,以至于泛滥成灾。无论你转向何处,要躲避性的诱惑都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有关性的内容,遍布于报纸,电影,电视,广播,广告,网络,手机,甚至连医院和学校也不能幸免。


几年前美国的一项统计表明,每年记录在案的性犯罪是747408起,即大约每40秒发生一起性犯罪案件。这是有案可查的记录,如果算上没有报案的,这个数字恐怕要加倍。


注意,这里的统计只是按照人间的法律算是犯罪(Crime)的,远不是按照圣经标准违背神心意的性犯罪行为。可见人对性的滥用离开神的标准究竟走了多远。


没有哪一样犯罪像性犯罪这样如此的泛滥,如此的败坏;也少有哪一样犯罪像性犯罪一样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如此巨大的危害和毁灭。


基督徒生活在一个充满污秽的世界,要顺从神的呼召,过一个圣洁的生活,面临巨大挑战。正因为如此,神要信徒在堕落的世界作盐作光。


在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章,保罗向教会信徒发出挑战:要成为圣洁。


一. 神的标准


“弟兄们,我还有话说。我们靠着主耶稣求你们,劝你们,你们既然受了我们的教训,知道该怎样行,可以讨神的喜悦,就要照你们现在所行的,更加勉励。你们原晓得我们凭主耶稣传给你们什么命令。”(帖前4:1-2)


关于哪些属于性犯罪范畴,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各个国家也各有不同的法律,因此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超越种族、时间、文化、地域、身份的绝对标准。


保罗说,“我们凭主耶稣传给你们什么命令。”(帖前4:2)


因此,主耶稣的话(圣经)是最高权威。


当初神造亚当,看他独居不好,就给他造个配偶帮助他。神乃是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即按照祂的圣洁、荣耀和尊贵创造了男人和女人,婚姻也就从第一对儿男人女人亚当和夏娃开始。

神设立婚姻的目的:


第一, 使夫妻相爱彼此愉悦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

“二人成为一体”代表夫妻二人身心灵的完美合一,身体的合一显然是指夫妻性关系的和谐美满。


第二, 人类种族的延续

“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1:28)


第三, 养育敬虔的后裔

“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玛2:15)


第四, 预表基督和教会的关系。

“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弗5:31-32)

神将夫妻关系中的“挚爱、圣洁、忠诚”作为基督与教会的预表。


因此,性是在婚姻中夫妻二人圣洁的合一,被严格限定在婚姻之内不得越界。但婚姻的围墙并不是对夫妻二人的束缚和囚禁,乃是对夫妻爱情的保护,并成为夫妻用心栽培、彼此愉悦的美丽花园。


因此,性在神所设立的婚姻界限之内,是神赐给人的美好礼物。但是一旦出离这个界限,性行为便成为污秽、咒诅的犯罪。


哪些行为属于性犯罪的范畴?


简言之,在婚姻之外的一切与性有关的言语和行为。包括---

强奸、猥亵、淫乱、乱伦、同居(包括恋爱期间的婚前同居)、婚外恋、同性恋、一夫多妻(包括网络词汇所说的二奶、小三、小蜜、包养等)、一妻多夫、性侵犯、性虐待、性幻想、性派对、色情沉溺(杂志、书籍、影视、网络、手机)、随便离婚等。这个名单可能还没有尽数列出所有以圣经为标准的性犯罪情形。


对于上述明显违法的性犯罪行为,基督徒或有一定教养的人可能不会去做,但在此有必要将同居现象单列出来加以讨论。


同居现象在年轻人中间非常普遍,以至于许多人认为这是个人的自由或隐私,并不算为犯罪。比较自重一点的年轻人,可能不会随便同居,但大多数人认为确定恋爱关系的恋人同居应该是可以的,即便按圣经标准也不该算为罪。


但基督徒必须清楚知道,同居、包括恋人间的婚前同居,在神的眼中仍然是淫乱。


婚前同居有什么危害?

第一, 违背神的命令,羞辱主名,使神的荣耀大受亏损;

第二, 同居后如果分手,会给双方留下终生的内心阴影;

第三, 即便结婚,在家庭生活中难免夫妻相互猜疑、损害夫妻关系;

第四, 在婚礼上,一方或双方会为自己没有保守婚前的圣洁而悔恨;

第五, 一旦发生未婚先孕,会产生很大困扰;如果堕胎等于谋杀自己的亲生骨肉。

因此,基督徒弟兄姐妹一定要在婚前保守自己的圣洁。


等待是门艺术,人生最美好的东西都值得你的等待,性是最典型的例子。


为了你一生的幸福,性要等到新婚之时,并一生持守在婚姻之内。


为什么离婚也属于性犯罪?


因为主耶稣教导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5:32)


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因此离婚曾经被认为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随便的离婚是神所憎恶的。


二. 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不要一个人在这事上越分,欺负他的弟兄。”(帖前4:3-6)


神的旨意是什么?要信徒成为圣洁。


信徒如何成为圣洁?


保罗给我们三个劝诫:远避淫行;守身如玉;勿伤他人。


A. 远避淫行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4:3)

“圣洁”不仅仅是“洁净”,圣洁的本来意思是:分别、分离,即从罪中分别出来归于神。


“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未11:45)


“所以要约束你们的心,谨慎自守,专心盼望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所带来给你们的恩。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彼前1:13-16)


先知以赛亚在异象中看见“圣哉、圣哉、圣哉”的万军耶和华,他立刻看见自己的污秽。神拯救的恩典是白白地赐给所有愿意相信的罪人,但神使用一个人,必须先要洁净这个人。


“看哪,这炭沾了你的嘴。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恶就赦免了。我又听见主的声音,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我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赛6:7-8)


“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2:21)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2:22)

“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伯31:1)


若有人引诱你,你要快快地逃避,并且记住约瑟的话,“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创39:9)


保罗告诫信徒说,“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弗5:3)


“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


B. 守身如玉


“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帖前4:4-5)


保罗吩咐帖撒罗尼迦信徒,要“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


因为信徒的身体是圣灵的殿,所以保罗告诫哥林多教会信徒,“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18-20)


信徒的身体也是基督的肢体,“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6:15-17)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6:12-13)


“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帖前4:5)


今天这个世界的人分不清美与丑,或者故意不愿意分清美与丑,甚至将美当做丑,将丑当做美。曾经有一个研究生毕业时与穿着婚纱的五个前女友合影,然后贴到网上。众多网友别说谴责就连些微的责备声音都没有,反而对这种行径是一片的啧啧称羡。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做过五次人工流产,人问她人流的感觉如何,是否会害怕,回答说,“嗨,就是几分钟的事儿,就像躺床上打个盹。”何等的愚昧和可怜。


“大家都这么做,”这是基督徒在这个污浊世界过圣洁生活的极大挑战。


但使徒保罗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


使徒约翰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一2:15)


记住,要用圣洁和尊贵守着你的身体!


C. 勿要害人


“不要一个人在这事上越分,欺负他的弟兄。”(帖前4:6)


性犯罪带来严重的伤害,伤害神、伤害他人、伤害自己、伤害社会。

任何犯罪首先都是得罪神的,性犯罪尤其是对那位圣洁荣耀神的亵渎。


大卫与拔士巴犯了奸淫罪,神藉先知拿单对大卫说,“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撒下12:14)


大卫向神认罪祷告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51:4)


因此约瑟说,“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创39:9)


性犯罪,夺去了神在我们身上本来应当得到的荣耀,给主的名带来羞辱。


圣经记载神痛恶拜偶像,因为神憎恶淫乱:奸淫是肉体的淫乱,拜偶像是属灵的淫乱。


性犯罪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身心灵伤害。比如强奸幼女、性侵儿童,都会对孩子身心灵造成终生创伤。更不用说,强奸后因为怕罪行暴露而引致奸杀是常见的强奸杀人的恶性案例。除直接受害人的伤害之外,性犯罪还对配偶和子女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性犯罪对本人也是深重伤害。任何犯罪都是有代价的,但性犯罪的后果远比其它犯罪严重而且持久。性犯罪带来罪疚和羞耻,导致性格上的恐惧、焦虑、孤独和人格上的自惭形秽,由此导致人际关系的障碍和亲情友谊的丧失,形成长期自我挫败的恶性循环。


“贼因饥饿偷窃充饥,人不藐视他。若被找着,他必赔还七倍。必将家中所有的,尽都偿还。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丧掉生命。他必受伤损,必被凌辱。他的羞耻不得涂抹。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什么赎价,他都不顾。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箴6:30-35)


“淫妇用许多巧言诱他随从,用谄媚的嘴逼他同行。少年人立刻跟随她,好像牛往宰杀之地,又像愚昧人带锁链,去受刑罚。直等箭穿他的肝,如同雀鸟急入网罗,却不知是自丧己命。”(箴7:21-23)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没有任何犯罪像性犯罪对社会的危害那样严重、那样广泛。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性犯罪摧毁家庭这一社会的基本单元,导致性病和其它传染病的扩散,引起大面积的堕胎即对无辜婴儿的杀害,成为贪污、腐败、滥权的顽疾,导致全社会的道德衰败、世风日下,最后导致社会全体成员都深受其害。


如果问一个人,你愿意你的妻子女儿从事卖春、淫乱的活动吗?大概百分之百的人都不愿意。但如果一个社会腐化堕落的一个地步,当全社会将污秽当做高雅、将淫乱当做时尚、将包养视作身份、将情妇当做炫耀时,当全社会都被“笑贫不笑娼”的污浊之风所左右时,你如何能保证自己的妻女能够洁身自好、不受其害呢?


“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4:7)


三. 神的审判


“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嘱咐你们的。….所以那弃绝的,不是弃绝人,乃是弃绝那赐圣灵给你们的神。”(帖前4:6-8)


“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


神的审判还并不一定是指最后的审判,性犯罪很可能现时就会得到报应。


大卫是圣经中唯一一个被神称为“合神心意的人,”但即便如大卫合神心意的人,在他和拔士巴犯了奸淫之后,还是得到了严厉的报应:他与他人之妻奸淫,自己的女儿和妻妾被自己的儿子强奸。他谋杀人夫乌利亚,自己的四个儿子死于非命,他本人被亲生儿子追杀,四处逃亡。大卫的奸淫罪给自己家族带来绵延不尽的祸患,实在当为今天世人的鉴戒。


看看这些年落马高官的结局,就足以看到性混乱的恶劣后果!其实任何家庭只要有性乱的犯罪,这个家庭就必然永无宁日!


“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罗2:3)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

“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20:13)

“你们既称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1:17)


如何保守自己的圣洁?经常读神的话语;常向主祷告认罪;切记保守你的心;置己于监督之下。


“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诗119:11)


“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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