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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讲道集(二十七)---耶稣的神性权柄


约5:16-30

约翰福音第五章,耶稣基督在安息日医治一个瘫痪三十八年的瘫子。这个明显的神迹令犹太宗教领袖非常懊恼,感到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受到威胁。犹太人对这个充满怜悯和大能的神迹置之不顾,却抓住违犯安息日不放,抵挡、逼迫、甚至想要杀害耶稣。

一、有关安息日的冲突(约5:16-18)

“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因为祂在安息日作了这事。”(约5:16)

创世记第二章记载,神用六天创造世界,第七天就歇了创造的工。“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神歇了祂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创2:3)

神不需要休息,神设立安息日的本意,是要人在六天工作后有一天的放松和休息,并思念神,朝拜神。安息日不仅自己休息,仆人婢女要休息,连牛羊牲畜都要休息。甚至土地也要有安息年的休养生息。

然而,法利赛人宗教领袖加添许多有关安息日繁荣缛节的条例,反而将安息日变成一个难以承受的重担。

其实神在安息日并没有休息,祂在不停地做事。“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5:17)

神在安息日歇了祂创造的工,但神还在不停地做事。比如:神维护掌管万有,创造和赐人生命,抑制罪恶的泛滥,施行公义的审判,借福音拯救罪人,借圣灵更新生命,垂听信徒的祷告,给人启示和带领等。如果神在安息日停止祂一切的工作,宇宙将陷入一片混乱,罪恶将在地上泛滥。所以,神在不断地做工。主耶稣也做同样的事,“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1:3)

在福音书的记载中,主耶稣多次在安息日医病,似乎专门针对法利赛人,旨在纠正犹太人有关安息日的错误教训。

主耶稣在安息日的医治:

1.主耶稣在迦百农医治一个被鬼附的人(可1:21-28)

2.主耶稣医治彼得的岳母(可1:29-31)

3.主耶稣医治一个枯干一只手的人(可3:1-6)

4.主耶稣医治一个驼背的女人(路13:10-17)

5.主耶稣医治一个患水臌的人(路14:1-6)

6.主耶稣医治一个瘫痪三十八年的病人(约5:1-15)

7.主耶稣医治一个生来瞎眼的人(约9:1-16)

主耶稣选择在安息日医病赶鬼,旨在指出法利赛人有关安息日的教导是错谬的。

“(耶稣)又对他们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7-28)

“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约5:18)

犹太人控告主耶稣,“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应当说,法利赛人的反应挺敏锐的,主耶稣的确“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并且证明自己与父神有同样的神性权柄。

二、主耶稣与父神平等(约5:16-23)

在约5:16-23的讲论中,主耶稣给出五个具体的证据证明祂与神平等。

主耶稣与父平等的五个证据:称神为祂的父(5:18);做父同样的事 (5:19);如父赐人生命 (5:21);审判死人活人 (5:22);敬子如同敬父 (5:23)。

A.耶稣称神为父

“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约5:17-18)

主耶稣说,“我父。” 当主耶稣称神为父时,祂的确将自己与神当作平等。

当谈到神为圣父、主耶稣为圣子的时候,不要与人的父子关系相混淆。在人看来,父亲在先,儿子在后,先有父亲,然后父亲生了儿子。

但圣父与圣子是永恒的,在神的三位一体关系中,父、子、灵是永恒的存在。圣子作为太初的道,始终与神同在。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约1:1-2)

在中文与英文都存在“有其父必有其子”(Like father like son)的说法,这里“儿子”的意思是,与父亲具有相同的属性(Nature)和品格(Character)。

约翰福音十七章,“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17:12)

这里的“灭亡之子”(son of perdition)指叛徒犹大,表明犹大具有地狱中毁灭和沉沦的本质。

使徒行传第四章,“有一个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名叫约瑟,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来,就是劝慰子)。”(徒4:36)

巴拿巴,被称为劝慰子,表明他常常给人安慰鼓励的品格,他的为人也真的是名副其实。

耶稣基督被称为“神的儿子”(Son of God),意思是耶稣基督具有完全的神的本质(Nature)和品性(Character),表明耶稣基督拥有完全的神性,即祂是完全的神。

犹太人显然听懂了主耶稣的话。“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约5:18)

主耶稣的祷告:“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17:5)

“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来1:8)

B.做父同样的事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5:19)

主耶稣说,祂不能凭着自己做什么,这并不是说主耶稣没有能力独立行事,乃是因为祂与父完全合一,祂所做的一切事都与父神完全一致。圣子凭自己不能做什么,并非表示圣子在地位和权能上的降低,乃是圣子对圣父爱的顺服。

这节经文显明主耶稣自己与神平等,首先祂看见父所做的一切事,其次祂也做神所做的一切事。有谁能须臾不离地看见神所做的一切?又有谁能做神所做的一切?

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因为神是创造的主,因此人也具备部分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制造一些东西,比如汽车、飞机、电脑、手机、高楼、艺术品等,然而有谁敢大胆地说,神所做的事,我也可以照样做呢?

约伯受到极度试炼时怨声连连,喋喋不休地质问神许多的问题。最后,神在旋风中向约伯显现问他说:

“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你若有聪明,只管说吧。”(伯38:4)

相信没有人自不量力地尝试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主耶稣祂能,实际上在旋风中和约伯说话的那一位,正是耶稣基督自己。

“万物是借着祂(基督)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约1:3)

“因为万有都是靠祂(基督)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西1:16)

凡父神所做的事,主耶稣都照样做。因此,主耶稣说,“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10:38)

C.如父赐人生命

主耶稣说,父爱子,将一切事显给子看,而且主耶稣还要做更大的事,叫人稀奇。主耶稣还要做哪些事呢?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5:21)

唯有神掌管生死。“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撒上2:6)

当亚兰王写信给以色列王,要以色列王医治他手下将军乃曼的大麻风时,以色列王几乎要抓狂:

“以色列王看了信就撕裂衣服,说,‘我岂是神,能使人死使人活呢?’”(王下5:7)

然而,主耶稣却可以使在坟墓里四天的拉撒路复活:

“说了这话,就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 那死人就出来了。”(约11:43-44)

D.审判死人活人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

当亚伯拉罕站在耶和华神面前为所多玛城求情的时候,说了这样一句话:“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

“神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神。”(诗7:11)

但主耶稣宣称,父神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圣子。

E.敬子如同敬父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5:23)

耶稣基督赐人生命,行使审判的权柄,使人如何敬拜圣父,也以同样的样式敬拜圣子耶稣基督;人如何尊荣神,也以同样的样式尊荣圣子耶稣基督。人敬拜耶稣基督,就是敬拜神;人不尊敬耶稣基督,就是亵慢差子来的父神;拒绝耶稣基督,就是拒绝父神。

“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2:9-11)

十诫的第一条就是除了独一真神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但主耶稣说,人要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显然只有一种解释:祂就是神,祂与父神平等。

三、主耶稣的神性权柄(约5:24-30)

在约5:24-30节,主耶稣又给出五个证据,显明祂的神性权柄:赐给信者永生(5:24);使人灵性复活(5:25);赐生命的主宰(5:26);行使审判权柄(5:27;30);使人死里复活(5:28-29)。

A.赐给信者永生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

这是一节传福音的经文。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约翰福音中主耶稣多次重复,表明下面祂将要说的话的重要性。

“那听我话” ,不仅是指听见主耶稣的话,而是包括相信、接受、顺从主的话,即圣经真理。

“又信差我来者的” ,指相信差主耶稣的父神。信祂什么呢?相信祂差祂儿子耶稣基督来到世上做世人的救主,接受祂儿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赦罪、救赎的大工。

“就有永生”,永生不是人通常认为的基督徒死后上天堂,乃是现在就开始的一种新生命。永生不仅指时间层面的永恒,更是属灵层面的生命特质,即耶稣基督的生命本质。

“不至于定罪”, 相信接受耶稣基督的人不再被定罪,因为主耶稣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已经担当了我们的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

“是已经出生入死了” ,信徒在相信接受主耶稣的瞬间,在属灵层面已经脱离死亡进入永生。原来死在自己的罪恶过犯之中,如今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

B.使人灵性复活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5:25)

这句话指死在自己罪恶过犯中的罪人之灵魂苏醒。

“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这一过程在耶稣基督在世上的时候已经开始,而且一直持续到现在。当灵性处于死亡状态的“死人”,听见耶稣基督的话就是福音真道,他们就要活过来出死入生。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西2:13)

C.赐生命的主宰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

所有人的生命都是被赋予的,但主耶稣在自己有生命,因为神赐给祂在自己有生命。

“生命在祂(基督)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1:4)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这里,主耶稣重复前面祂所说的,“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 5:21)

D.行使审判权柄

“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5:27)

主耶稣再次重复前面所说的,“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 5:22)

“因为祂是人子” , 主耶稣不是以“神子”的身份而是以“人子”的身份审判世人。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祂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败坏。”(但7:13-14)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约3:17)

耶稣基督降世,不是为要审判世人,然而世人因祂的降临,必须做出相应决定。那些拒绝接受耶稣基督、抵挡祂的人,有一天都要面对耶稣基督,那时候必然被审判定罪。

E.使人死里复活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

约5:28-29是显然有关末世论的经文——末日复活(The coming resurrection),所有死人最后都要复活,要么复活得生,要么复活定罪。旧约圣经也早已预言了死人复活:“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但12:2)

乍看起来,约5:28-29似乎是说,救恩与人的善恶行为有关,但纵观约翰福音整本书的教导,救恩单单与是否接受耶稣基督有关。一个人得救的唯一途径就是接受耶稣基督,反之,一个人沉沦的唯一原因是他拒绝接受耶稣基督。善行不是得救的原因,而是得救的结果。同样,恶行也不是失丧的原因,乃是沉沦的外在表征。

综上所述,主耶稣基督与父神平等,祂具有完全的神性权柄。

门徒腓力曾请求主耶稣将父显给他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14:9)

如果耶稣基督不是神,世人也就无从真正认识神,因为“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 。

如果耶稣基督不是神,耶稣的十字架就是一桩残忍不公令人痛心的悲剧,当然也无救恩果效。

如果耶稣基督不是神,祂赐人永生的应许就失去了根本的保证,信徒也就失去了得救的确据。

然而,耶稣基督的确是神的儿子,“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 1:12)


感谢主

任运生牧师

主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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