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讲道集(四十三)---恩典与真理的交汇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4;17)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这句话在约翰福音第八章那个被捉拿的犯了奸淫罪女人的故事中得到完美的体现。
“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祂那里去,祂就坐下教训他们。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约8:1-5)
接着约翰福音第七章,众人住棚节过后都各自回家去了,但主耶稣却往橄榄山去。各人都回到自己的家,但主耶稣却“没有枕头的地方” 。祂夜里去到橄榄山,很可能在那里彻夜祷告,第二天一大早又回到圣殿,很多群众到祂那里聚集,祂就坐下教训他们。这时,文士和法利赛人将一个行淫时被捉拿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问祂说,“夫子,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一、恩典
奸淫,在任何文化中都是见不得人的羞耻。设想一下这个犯了奸淫罪女人当时的处境:
正在行淫时被人当场捉拿,那是怎样的羞愧难当;
被衣冠不整地拖到众人前,那是怎样的无地自容。
承受无法涂抹的羞耻唾骂,那是怎样的悔恨交加;
面临被石头打死严厉刑罚,又是怎样的惊恐惧怕。
你是否有过做坏事被当场抓住的经历?考试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偷窃时被人抓个现行?开车超速被警察拦下?你当时的窘境是怎样的?
“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约8:4-5)
“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祂的把柄。”(约8:6)
法利赛人的智商显然是不低的,但很可惜他们用错了地方。他们用心险恶地精心设计一个圈套。
如果耶稣说可以用石头打死那犯罪的女人,就违背了罗马律法,因为已经亡国的犹太人没有处人死刑的权柄;如果耶稣说不能用石头打死那犯罪的女人,势必违背摩西律法,因为律法清楚写着要将这样的人用石头打死。
如果耶稣制止刑罚这个犯罪的女人,就必然牺牲掉神的公义;如果耶稣吩咐刑罚这个女人,祂就不再是罪人和税吏的朋友。
几乎每个读到这段圣经的人,都会问同一个问题:既然这个女人是正在行淫时被捉拿的,那个男人到哪里去了呢?Where is the man?
“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申22:22)
法利赛人的目的是要陷害耶稣,既然他们可以给耶稣精心设计一个圈套,那么整个事件的每一个步骤都可能是这个圈套的一部分。因此,这个女人只是一个牺牲品。法利赛人残忍冷酷,为达到陷害耶稣的目的,不惜置这女人的人格、名誉、性命、死活于不顾。
耶稣被置于一个两难困境:罗马法律与摩西律法的两难,神的公义与神的慈爱的两难,摩西律法与基督恩典的两难。因此,似乎耶稣无论如何回答,都势必掉进法利赛人的圈套。
然而,受造者试图设计一个圈套将造物主套住,那是何等地滑稽可笑。
“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祂,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8:6-7)
耶稣没有回答他们的挑衅,而是弯腰在地上画字。法利赛人以为耶稣终于被他们难住了,便按奈不住心中的窃喜,不停地催促祂。于是耶稣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8:7)
耶稣作为无所不知神的儿子,祂看穿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冷血无情、存心不善。这个女人犯了身体的奸淫,但法利赛人的内心更是阴险、诡诈、邪恶。
“谁是没有罪的”,指从来没有犯过罪,也根本不会犯罪的人。这下论到法利赛人甚至包括在场的众人良心发现、羞愧难当了。于是剧情瞬间反转,“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约8:9)
主耶稣不仅轻松化解法利赛人的圈套,而且满有怜悯地救拔这可怜女人脱离法利赛人的网罗。
“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9-11)
仔细思想这样的画面:众人从老到少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有这个女人心中依然忐忑不安地站在那里,等候耶稣发落。她当得的是石头打死的刑罚,但主耶稣给她的却是她不配得的恩典。
主耶稣给这个女人怎样的恩典?
第一,“妇人”,主耶稣称她为“妇人”,即英文的“lady”。主耶稣称自己的母亲也是“妇人”,故此主耶稣没有丝毫的嫌弃和歧视,恢复她人格的尊严和尊重。
第二,“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主耶稣要这个女人自己亲口说出来,没有人定她的罪,释放她内心的罪疚和重担,从而使她卸下包袱,重新开始新生活。
第三,“我也不定你的罪。”唯一有资格将这女人定罪的人,却对女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使一个忐忑不安、满脸羞愧、惊恐惧怕的人完全得着释放。
第四,“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主耶稣不仅赦免了她的罪, 也给了她一个命令: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主耶稣对罪人有“不定罪”恩典,但是也有要求:不要再犯罪。而正是这个“不要再犯罪”的要求,才稳固了她所得到的恩典,使她成为一个旧事已过的新造的人。
主耶稣赐给这个犯罪的女人何等的恩典?
不禁想起一首圣诗:《深知所信》
我真不知神的奇恩,为何临到我身?我也不知不堪如我,竟蒙救赎之恩?
惟我深知,所信的是谁,並且也深信,祂实在是能保守我所信托祂的,都全备直到那日!
法利赛人的冷酷与主耶稣的恩慈是何等鲜明的对比。然而,主耶稣的恩典甚至也延及那些控告这个女人的法利赛人。旧约律法规定,凶恶的见证人,他们想要如何对待别人,也要怎样待他们。(申19:16-19)但法利赛人的险恶用心,主耶稣并没有追究,而是期待他们也能够回转。
“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诗103:8)
“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诗130:3-4)
也许,有人不仅要问:神的公义在哪里呢?
神公义与慈爱的两全,正在乎主耶稣自己。主耶稣赤身被钉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世人犯罪的羞耻。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有一次师母开车,遇到一个路口因交通事故被闪着红灯的警车堵上了。师母心想,她只需要从警车旁边逆行一点点就可以绕过事发地点上到路上,心中还庆幸有警察在这里,她可以缓慢开车安全地通过。但警察可不这么想,反而可能很生气,竟敢在警察眼皮子底下违规逆行?于是,警察一口气开出四张罚单。不仅罚款数额较大,而且还有罚点数,保险费必是暴涨。
有位弟兄建议上法庭请求法官减免。师母很是惶恐不安,因为固有的观念,人做了错事才上法庭,感觉上法庭是很羞愧的事。我说,“别怕,我陪你去,法官问你,‘guilty (有罪吗)?’你就说‘guilty’(有罪),我们只求法官的怜悯。”
那日坐在法庭的房间,师母还是惶恐不安。一会儿听到法官念到自己的名字,站起来刚要说话,不料法官却先开口,“The officer is not here, you are not guilty. Case dismissed.”(“警官没有到场,无罪!你的案子撤销了。”)
当时的心情真是自由、释放、轻松、感恩!
这一次的经历让我们切身体会到什么叫恩典!因此可以多少体会一下当主耶稣对女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时那女人的心情。
“世人都犯了罪。” 在耶稣基督面前,我们都是污秽不堪的罪人,没有任何人比别人更高贵。教会正是蒙恩罪人的聚集。我们既蒙受了主耶稣丰富的恩典,故此我们也应当效法主耶稣以恩慈待人。无论什么样的罪人来到教会,我们都应该接纳他们,引领他们到慈爱的恩主面前求恩典、求赦免,如主耶稣赦免了我们一样。
二、真理
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住在罪人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只有恩典没有真理,那是廉价恩典;只有真理没有恩典,那叫律法主义。
主耶稣满有怜悯和恩典,但祂并没有妥协真理和公义。
当这个犯了奸淫罪的女人被带到耶稣面前,主耶稣并没有否认她的犯罪,没有轻忽她的犯罪,也没有为她的犯罪寻找理由开脱。
性犯罪损毁个人人格,破坏美满家庭,伤害儿女后代,瓦解道德体系,加速社会堕落,危及国家存亡。历史上强盛罗马帝国的毁灭,也正是从性乱开始的。
性犯罪向来是神所痛恶的,是圣经记载神严厉处罚的犯罪。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利20:13)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
这两节经文保罗列出十项犯罪清单,其中性犯罪就占了四项,看见性犯罪的严重后果。
“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8)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
主耶稣自己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
在对待这个犯了奸淫罪女人的事情上,主耶稣并没有因祂的怜悯和恩典而妥协真理和公义。
第一,主耶稣从来没有为这个女人的犯罪开脱;
第二,主耶稣持守神的公义并保证律法的权威;
第三,主耶稣赦罪的同时要求罪人不要再犯罪;
第四,主耶稣的赦免基于祂十字架的舍身流血。
主耶稣没有对那个犯了奸淫罪的女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平平安安地去吧。”(Neither do I condemn you, go in peace.)
主耶稣乃是对这个犯了奸淫罪的女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
“Neither doI condemn you; go, and from now on sin no more.”(John 8:11)
基督徒爱同性恋的人,因为神爱世人,主耶稣也为他被钉死。但基督徒有责任告诉他,同性性行为是一种变态、扭曲、丑陋、神所痛恶的性犯罪。
基督徒爱LGBTQ的人,因为神爱世人,主耶稣也为他们而死。但基督徒有责任告诉他们,神当初只造了男女两种性别,变性是一种自残性的犯罪,变性手术给个人带来永久性、不可逆的戕害。
同性行为、变性手术、性别混乱,都是公然挑战上帝的创造设计,挑战上帝的至高权威。
现在西方社会的极端放纵,是在各个层面去上帝化,去基督化,将形形色色的罪恶无罪化。并非危言耸听,这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走向自我毁灭的节奏。
基督徒应当爱一个个具体的有同性倾向、变性倾向的个人。但基督教会必须大声疾呼,反对系统性的倡导推行公然违背神旨意的政策,反对以法律形式固定、将罪恶去罪化的政府行为。
“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教会是社会的良心,教会的妥协和软弱,是社会腐败堕落的开端。
一切事物都要照着神最初的设计、照着它本来的样子操作和使用。你不能将小轿车当作搅拌机,你不能把电视机当作微波炉,你不能将笔记本电脑当作厨房切菜的案板。同理,人类必须遵循神当初创造时所赋予的道德律,刻意违背抵挡神所预设的道德律,必然是混乱、灾难和无休止的祸患!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
这一句话,饱含着主耶稣何等的慈爱。
“我也不定你的罪” ,但犯奸淫罪女人的罪必须有一个去处,她的罪要归到哪里去呢?乃是主耶稣自己替她担当。耶稣,圣洁无暇神的儿子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是这个女人罪得赦免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普天下所有罪人得赦免的基础和前提。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
爱是什么?
爱是给罪人以恩慈,同时又告诉人真理。
“我也不定你的罪”是恩典,“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是真理。爱正是这种恩典与真理的交汇。
有人使用英文的Love (爱)这个字的四个字母来解释爱的含义:
L: Listening to others (聆听倾诉)
O: Offering help (提供帮助)
V: Voice the Truth(告诉真理)
E: Esteem (尊重对方)
一位师母分享见证说,她每次去上班工作之前都会向神祷告说,“主啊,今天你会带什么人到我身边,使我可以向他/她分享福音?”
有一次她在饭厅吃饭,听到旁边有两个女生在谈论自杀的事,一个说她已经尝试好几次,这一次一定要成功。 师母就写一个纸条,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告诉那人可以随时和她联系。后来,师母得知,那是一个变性人,无法应付空虚和绝望,决心要自杀。师母说,“给我三年时间,如果我所信的耶稣不能救你,三年后你可以继续选择自杀。”感谢神,三年期间这个人信主了。
师母的见证很像实践上述四个步骤:倾听她的苦恼,为她提供一条出路,告诉她圣经的真理,始终尊重对方。
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请你写这个犯罪女人故事的续集你会怎么写?这个女人会继续活在罪中吗?
不会!当一个人明白真理,他或她的生活必然发生相应的改变。好行为不是得救的原因,乃是救恩的必然结果。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8-10)
最后默想这个故事中的一个画面:
“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约8:9)
犯罪的妇人忐忑不安地站在耶稣面前满脸羞愧,等候耶稣的审判定罪和发落。有一天,世上每一个人都要面对面站在耶稣基督面前,听从祂公义的审判和发落。任何人都会像这个妇人一样无可争辩。然而,主为妇人赐下赦罪的恩典,祂今天也正等待着将这同样的恩典赐给任何一个愿意相信接受祂的人。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约3:17)
对于你我像这个女人一样已经蒙受主耶稣无限恩典的人,愿主耶稣对这个女人所说的话,也常常响在我们耳边: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
感谢主
任运生牧师
主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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