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信息之六十六---主耶稣被审判
路22:63-71;23:1-25
耶稣基督的被捕、审判、钉死十字架,是人类历史上最快速、最邪恶、最黑暗的司法行动。从礼拜五凌晨主耶稣被捕,紧接着经受六场连续的非法审判,上午八点左右被定罪鞭打,上午九点被钉十字架,午正时遍地黑暗,下午三点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前后大约不超过十五个小时。
主耶稣被捕后连续经受六场不公义的审判:
1. 在亚拿面前 (约18:12-23);
2. 在该亚法面前 (太26:57-68; 可14:53-65;路22:54;63-65;约18:24);
3. 在犹太公会受审 (路22:67-71);
4. 在彼拉多面前第一次受审 (路23:1-7;约18:28-38);
5. 在希律面前受审 (路23:8-12);
6. 在彼拉多面前第二次受审 (路23:13-25; 约18:39-19:16; 太27:15-26; 可15:6-15)
前三次是宗教审判,后三次是刑事审判。
路加福音详细记载了这六次审判的后面四次,其中第一第二次在大祭司亚拿和该亚法面前的审判被浓缩在一起,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五十四节简略提及。
1. 在亚拿面前 (约18:12-23)
“那队兵和千夫长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把祂捆绑了。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约18:12-13)
正是在这期间,彼得第一次不认主。(约18:17)
“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祂的教训盘问祂。”(约18:19)
主耶稣没有直接回答亚拿,而是说亚拿可以直接问在圣殿中听过耶稣教训的人。一个差役就用手掌打祂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约18:22)
亚拿虽然不是在任大祭司,但他很可能仍有相当权利。这一次审判没有具体的指控,只是盘问有关耶稣的门徒和教训。
这样的审判是非法的。首先,犹太人的律法规定,不允许在夜间审判犯人,亚拿审讯耶稣却是在凌晨;其次,审判的地点不是犹太公会,而是大祭司的宅院,相当于私设公堂。
2. 在该亚法面前 (太26:57-68;路22:54;63-65;约18:24;可14:53-65)
“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约18:24)
“拿耶稣的人,把祂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太26:57)
这次审判的目的,是要得着耶稣亵渎神的实据,为接下来犹太公会的审判做准备。这次审判已经为耶稣定了死罪,罪名是亵渎神。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祂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祂是该死的。’”(太26:65-66)
根据旧约律法,亵渎神者要被石头打死。“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利24:16)
但这一次的审判更是邪恶、诬告、非法。
首先这次同样也是在深夜、在大祭司的宅院里审判。
除此之外,大祭司寻找假见证诬告耶稣,公然违背十诫,并且未审先判,一开始就已经商定要判耶稣的死罪。
“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祂。虽有好些人来作假见证,总得不着实据。”(太26:59-60)
最恶毒的是,他们指着神的名要耶稣起誓,祂是不是神的儿子基督,然后他们就着耶稣的回答来定耶稣的罪。(太26:63-66)
这期间,彼得第二、第三次否认主。
有人吐唾沫在耶稣脸上,差役用拳头和手掌打祂。“看守耶稣的人戏弄祂,打祂,又蒙着祂的眼,问祂说,‘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他们还用许多别的话辱骂祂。”(路22:63-65)
3. 在犹太公会受审 (路22:67-71)
“天一亮,民间的众长老连祭司长带文士都聚会。把耶稣带到他们的公会里。”(路22:66)
这是一次正式的公会审判,要完成在大祭司院里已经定罪的法定程序,确认耶稣亵渎神的罪名成立,正式判决耶稣的死罪。
这次审判的目的,是走过场地完成律法的程序。没有见证人作证,也不允许被告人申辩,因此完全是非法的。
长老祭司长文士聚集,对耶稣说,“你若是基督,就告诉我们。”(路2267)
主耶稣没有正面回答,却说了这样一句话:“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边。”(路22:69)
“人子”(The Son of Man),是专用弥赛亚用语(Messianic Title),引自旧约但以理书第七章。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败坏。”(但7:13-14)
福音书中耶稣常以“人子”自称。
“坐在神权能的右边”(Be seated at the right hand of the mighty God),是另一个专用弥赛亚术语,引自诗篇第110篇,代表与神同等的尊贵、权柄、能力,新约圣经中多次用在主耶稣身上。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诗110:1)
耶稣基督将犹太人所熟悉的两个弥赛亚专用术语用在自己身上,明确无误地回答了长老、祭司长和文士,祂是基督!
“他们都说,‘这样,你是神的儿子吗?’耶稣说,‘你们所说的是。’”(路22:70)
当主耶稣被宗教领袖审问时,祂却不开口,以至于大祭司颇为气恼。“大祭司就站起来,对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耶稣却不言语。”(太26:62-63)
在希律面前,主耶稣还是不开口。“于是(希律)问祂许多的话。耶稣却一言不答。”(路23:9)
在彼拉多面前,主耶稣也是不开口。“祂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什么都不回答。... 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太27:12-14)
先知以赛亚曾预言说,“祂(基督)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祂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赛53:7)
然而,当主耶稣被问到“你是神的儿子吗”时,祂却坚定地回答,“你们所说的是。”(路22:70)
实际上,主耶稣被犹太领袖定罪的唯一原因,是祂自称为“神的儿子。”
“你们所说的是,”(You say that I Am.)犹太宗教领袖不会错过“I Am”一词的真正含义(出3:14),因为那是神的名字,主耶稣等于宣称“我是神!”
“他们说,‘何必再用见证呢?祂亲口所说的,我们都亲自听见了。’”(路22:71)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祂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祂是该死的。’”(太26:65-66)
4. 在彼拉多面前第一次受审 (路23:1-7;约18:28-38)
犹太公会可以判决耶稣的死罪,但他们却无法执行耶稣的死刑,因为犹太地被罗马政府统治,于是,犹太宗教领袖便把耶稣解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那里。
因为“亵渎神”的罪名在罗马的法律中根本不存在,于是犹太宗教领袖不惜用莫须有的虚假罪名控告耶稣。
“众人都起来,把耶稣解到彼拉多面前。就告祂说,‘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该撒,并说自己是基督,是王。’”(路23:1-2)
犹太领袖控告耶稣三个臆造的罪名:煽动蛊惑国民,禁止给凯撒纳税,自称为基督是王!这三个罪名都是政治性的控告,彼拉多作为罗马政府派驻犹太地的巡抚,有责任维持该地区的和平稳定,因此这些控罪是彼拉多不得不纠察审问的。
煽惑百姓,乃是莫须有的罪名,显然由于许多百姓听从耶稣的教训引起犹太领袖的嫉妒。
禁止纳税,是他们的故意歪曲,因为主耶稣曾明明地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路20:25)
自称基督,这一点主从未否认,但主耶稣从来不是犹太人期待的政治军事性的王,实际上当众人强逼祂作王时,祂总是避开(约6:15),主耶稣坚持不作王正是犹太人最终弃绝耶稣的原因。
“彼拉多问耶稣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的是。’”(路23:3)
“你是犹太人的王吗?”(太27:11;可15:2;路23:3;约18:33)
这是四本福音书中彼拉多询问耶稣的统一句式,可见这确是彼拉多所在意的事。
但彼拉多随即宣布说,“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路23:4)因为“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祂解了来。”(太27:18)
当彼拉多得知耶稣是加利利人,就把耶稣送到希律那里,“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路23:7)
5. 在希律面前受审 (路23:6-12)
“希律看见耶稣,就很欢喜。因为听见过祂的事,久已想要见祂。并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迹。”(路23:8)
彼拉多本知道耶稣是无辜的,又不想落下一个杀害耶稣基督的恶名,于是当他得知耶稣来自加利利,就顺手推舟把耶稣送到希律那里去。
这希律曾杀害了施洗约翰。因此当他听见耶稣的名声,就以为是约翰从死里复活。因此希律早就想要见耶稣,又指望祂行一件神迹给他看。“于是问祂许多的话,耶稣却一言不答。”(路23:9)
耶稣闭口不言。“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耶稣,戏弄祂,给祂穿上华丽衣服,把祂送回彼拉多那里去。”(路23:11)
“从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路23:12)
希律和彼拉多,一个是加利利分封的王,一个是犹太地的罗马巡抚,他们想必因为权力和利益之争彼此有仇。但在那一天,彼拉多竟然为着耶稣的审讯寻求希律的帮助,而希律也顾全彼拉多的权柄,把耶稣又送回给彼拉多。于是,他们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何等讽刺,这两个残暴成性的仇人,为了如何对付处置耶稣,他们竟成了朋友。
6. 在彼拉多面前第二次受审 (路23:13-25; 约18:39-19:16; 太27:15-26; 可15:6-15)
“彼拉多传齐了祭司长和官府并百姓,就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祂是诱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祂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祂,并没有查出祂什么罪来。...故此我要责打祂,把祂释放了。’”(路23:13-16)
彼拉多坐堂的时候他的妻子也打发人来,叫他不要管“这义人的事,”(太27:19)于是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但“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太27:20)
按照惯例,每逢这节期的时候,巡抚要释放一个囚犯给犹太人。
“这巴拉巴是一个强盗。”(约18:40)
“这巴拉巴是因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路23:19)
巴拉巴是个强盗,是叛乱分子,又是杀人凶手,因而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彼拉多用心良苦地将巴拉巴与耶稣并列在一起,期待犹太人不会选择巴拉巴而选择释放耶稣。
然而,“众人却一齐喊着说,除掉这个人,释放巴拉巴给我们。”(路23:18)
“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为什么呢?这人作了什么恶事呢?我并没有查出祂什么该死的罪来。所以我要责打祂,把祂释放了。”(路23:22)
“无奈犹太人喊着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约19:12)
“就不是凯撒的忠臣,”这句话令彼拉多胆怯害怕。为避免生乱,彼拉多便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太27:24)
于是彼拉多妥协了。“彼拉多要叫众人喜悦,就释放巴拉巴给他们,将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可15:15)
悲哉,彼拉多!他曾三次公开宣告,“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路23:4;14;22)但迫于众人的压力,甚或要讨众人喜悦,还是判决将主耶稣钉十字架。彼拉多在人类历史上永远担负处死耶稣基督的恶名!
悲哉,彼拉多!他曾经问过两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真理是什么呢?(What is Truth)” (约18:38)
“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祂呢?(What shall I do, then, with Jesus who is called Christ?)(太27:22)
他不仅与真理失之交臂,而且面对耶稣,他没有选择敬拜和信靠,反而将耶稣钉死十字架。
悲哉,彼拉多!他并没有因为金盆洗手“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而脱罪。据史料记载,在耶稣被钉死十架之后不久,彼拉多被召回罗马述职,遭受处分被流放高卢,在极度绝望中自杀身亡。
彼拉多的悲剧告诉世人,任何人面对耶稣都必须做出是与否的选择。此乃生死攸关的抉择,一旦选择错误,必然招致最终严重的后果!
“The trial and death of Jesus Christ revealed both the wicked heart of man and the gracious heart of God. When men were doing their worst, God was giving His Best.” (Warren Wirsbe)
“耶稣基督的受审和钉死,充分揭示人心的邪恶和上帝的仁慈。当人之恶无所不用其极时,神却以最宝贵的礼物---祂的独生儿子---做回报。”
创造万物的主宰被受造之物捆绑,审判全地的救主被罪人审判定罪。
荣耀之神的儿子被恶徒戏弄羞辱,道成肉身的人子被百般摧残折磨。
基督的真理之光被黑暗践踏蹂躏,永恒生命的源头被钉死在十架上。
主耶稣经受六场屈辱的审判,但却从来没有任何人证明祂有罪,直到今日,两千年来全世界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耶稣有罪。
主耶稣自己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8:46)这个世界上有哪一个人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这句话呢?
主耶稣的圣洁无罪,证实祂是圣洁无暇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祂经受不公的审判,正是为着要我们在那一日免去神公义的审判和刑罚。
“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
在本文结束之时,顺便提一下那个因耶稣被处死从而得释放的巴拉巴。
“巴拉巴,” 即英文的Barabbas---Bar-Abbas, 即“son of Daddy” (父亲的儿子)的意思,正如瞎子巴底买是底买的儿子一样。(可10:46)
“巴拉巴”---一个不知名父亲的儿子,一个强盗、凶手、罪犯,因耶稣替他死,使他可以得释放。
巴拉巴是你我所有罪人的代表。因为耶稣替罪人死,使一切相信接受耶稣基督的人可以不必再死,从而得释放、得自由、得生命!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3:13)
“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2:24)
啊!主耶稣,何等慈爱的救主,何等丰盛的怜悯,何等奇异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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