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书信息之十三---信心与行为
雅2:14-26
雅各书第二章常被一些人用来引证新约圣经保罗书信和雅各书信的教导是相冲突的。
保罗:“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
雅各:“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4)
读圣经必须结合上下文通篇读,才能领受全备的教训。若是断章取义,几乎任何人都可以从圣经中找到一句话用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保罗和雅各的教训真的是自相矛盾吗?
仔细研读圣经,发现保罗和雅各的教导并不冲突,而是彼此一致又相互补充。
保罗书信,主要回应犹太教的干扰,声称只有奉行割礼并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
雅各书信,主要回应教会内的思潮,声称只要理智上认同即可不必有生活的改变。
保罗侧重罪人的重生得救,强调如何才能够成为一名基督徒;
雅各侧重信者的生命改变,强调如何才能活得像一个基督徒。
关于信心与行为,保罗认定人得救不是靠着行为乃是靠着信心,但得救的信心必然伴随好的行为;雅各认定人得救不是靠着没有行为死的信心,死的信心不过是空洞虚夸的言词。
保罗强调信心的目的,即带来罪人的救恩;
雅各强调信心的结果,即罪人生命的改变。
保罗所说的行为是指犹太教律法主义的教条,遵守教条才能得救;
雅各所说的行为是指活的信心所产生的行动,是得救的必然结果。
其实,保罗强调信心但也讲行为,保罗书信的惯常格式都是前面讲教义,后面讲实践。比如罗马书一至八章是教义真理,十二章以后是实践应用,中间九至十一章是有关以色列的插段。以弗所书很很对称地分为两半,前三章讲教义,后三章讲实践。
保罗有关信心和行为的教导,在以弗所书第二章八至十节有很清楚的概括。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8-10)
前面讲“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后面讲“为要叫我们行善。”
雅各强调行为但也讲信心。
“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祂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1:18)
人的得救是神“用真道生了我们,”完全是神的工作,神的恩典。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雅2:22-23)
保罗和雅各的教导结合在一起,正是主耶稣所讲的果子与树的关系。“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太7:17)
雅2:14-26讲到两种信心:死的信心和活的信心。
一. 死的信心(Dead Faith)(雅2:14-19)
雅各首先提出一个反问:“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雅2:14)
然后他给出一个实例:“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2:15-16)
最后得出结论:“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7)
这个结论在雅各书二章十七、二十、二十六节共重复了三次,故此这里的“信心”两个字应该加上引号,因为不是真的信心,而是死的信心。
食物和衣服是人的基本需要,是人能够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创世记二十八章雅各逃难途中夜梦天梯,然后向耶和华许愿说,“神若…给我食物吃,衣服穿…我就…”(创28:20)可见衣食是人最基本的需要。
主耶稣在登山包训中也告诉门徒,“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太6:31)所以主耶稣也肯定了吃穿是人的基本需要。
保罗说,“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6:8)这是保罗对人基本需要的总结。
因此雅各说,若有弟兄姐妹赤身露体或缺乏日用饮食,人只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平安安,’却不给他们身体的需用,有什么益处呢?这样的“信心”能救他们吗?
基督信仰是关乎信心,也更是关乎行动。
“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一3:17-18)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6:10)
圣经的教导一贯如此。新约圣经中施洗约翰、主耶稣、保罗都是如此反复教导。
施洗约翰:“众人问他说,‘这样我们当作什么呢?’约翰回答说,‘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又有税吏来要受洗,问他说,‘夫子,我们当作什么呢?’约翰说,‘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又有兵丁问他说,‘我们当作什么呢?’约翰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路3:10-14)
施洗约翰强调,“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然后他针对不同人群的问题,分别告诉他们当如何行:对于众人,要将衣裳和食物与缺乏的人分享;对于税吏,不要敲诈勒索、中饱私囊;对于兵丁,不要强暴和讹诈。
主耶稣:“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
“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约14:12)
保罗:“祂(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6)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13:13-14)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2:12)
在好撒玛利亚人比喻中的祭司和利未人,他们两个都是带有明显宗教印记的人,但他们的信心是死的,他们所信奉的也不过是死的宗教。
John Calvin, “It’s faith alone that justifies, but faith that justifies can never be alone.”
加尔文,“人称义是单单因着信心,但使你称义的信心决不是孤单的。”
因为如保罗所说,“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保罗的意思是说:真正得救的信心,其中包含着行为。
若是信心可以不必有行为,雅各给出一个再好不过的例子:“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2:19)
实际上,正是最强调因信称义的保罗,对那些刻意犯罪的人给出极为严厉的警告:“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
二. 活的信心 (Dynamic Faith)(雅2:20-26)
活的信心,是真实的、有力的、改变生命的信心;是全人参与的信心:头脑中理解真理,心灵里渴慕真理,意志上实行真理。
然后雅各给出两个例子: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雅2:21)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雅2:25)
先看亚伯拉罕因着信靠神所产生的一系列顺服行动。
1. 亚伯拉罕信靠神,离开吾珥本地、本族、父家,往神所指示但他自己还不知道的地方去;(创12:1-7)(冒险)
2. 亚伯拉罕因为寄居之地容不下他们,便与罗得和平分手,并因信让罗得先选择好的地方;(创13:8-12)(吃亏)
3. 亚伯拉罕因信率领家中三百一十八名壮丁与四王交战,救回罗得和所多玛所有的人口财物;(创14:13-16)(勇敢)
4. 亚伯拉罕因信将所得的一切献上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却不要所多玛王的一根线一根鞋带;(创14:17-24)(感恩)
5. 亚伯拉罕相信神的应许,他的后裔将要像天上的星并得迦南地为业,神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1-20)(信心)
6. 亚伯拉罕遵照神的指示,让家中男丁并后代子孙都接受割礼,作为神与他们立约的证据;(创17:9-27)(顺从)
7. 亚伯拉罕热情好客,乐于接待外人,却无意中接待了天使,其中一位更是耶和华神自己;(创18:1-19)(接待)
8. 亚伯拉罕体贴神的心意,不愿意看见罪人灭亡,于是向神讨价还价为所多玛城的人代求;(创18:20-33)(代求)
9. 亚伯拉罕信心的高潮体现,是顺服神的吩咐要将儿子以撒献为燔祭,得着神特别的预备。(创22:1-18)(顺服)
人们常说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但他的信心是透过他这一系列顺服的行动彰显出来的。这正是雅各所说的,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完全。”(雅2:22)
再看妓女喇合的信心和行动。
喇合对以色列的两个探子说,“我知道耶和华已经把这地赐给你们,并且因你们的缘故我们都惊慌了。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们面前心都消化了。”(书2:9)
喇合听到耶利哥城因着罪恶将被倾覆,她的理智知道这样的事实,于是便定意要站在以色列人一边,实际上是站在神的一边,然后她在意志上采取行动。
喇合冒险帮助以色列的两个探子,“耶和华你们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现在我既是恩待你们,求你们指着耶和华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书2:11-12)
喇合因着她的信心和行动,拯救了她父亲的全家。后来,喇合又嫁给了据信是两个探子之一的撒门,成为大卫王的祖先,因而也荣登弥赛亚的家谱。
雅各列举亚伯拉罕和喇合这两个极端的例子:一个是犹太人,一个是外邦人;一个是敬虔的人,一个是犯罪的人;一个是神的朋友,一个是神的敌人。然而,因着他们各自的信心和由信心转化而来顺服的行动,他们都蒙受神的悦纳,被神称为义人。
“Abraham was not saved b faith plus works, but by a faith that works.”
亚伯拉罕不是靠着信心加上行为而得救,乃是靠着一个能够带动行为的信心得救。
因此,信心和行为在亚伯拉罕身上得到完美的结合:
因着信心,亚伯拉罕在神面前被宣告称义;因着行为,亚伯拉罕在人面前被显明称义。
所以,信心不是由行为来决定,而是由行为来显明;因为“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8-10)
基督徒当问的问题:信心和行为如何在我身上得以体现?
1. 我是否知道自己是一个无法自救的罪人?
2. 我是否相信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舍身流血、葬于坟墓、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3. 我是否完全凭藉神的恩典,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而白白获得神的救恩?
4. 当我接受耶稣基督之后,我的世界观人生观是否发生转变?
5. 我的生命是否在耶稣基督里不断得到更新?
6. 我是否对灵魂得救有着迫切的负担?
7. 我是否喜爱与其他主内肢体团契交通?
8. 我是否对拯救我的主有热切的崇拜、敬畏和感恩?
9. 我是愿意遵行圣经教导行事为人从而讨主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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